2022年,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坚守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定位,依法能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更加注重系统观念,突出质效优先导向,统筹协调专项监督与整体工作,抓重点、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助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问题有效解决
与省生态环境厅会签《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交办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和《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协作的意见》,正式建立省级环保督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检察监督、协作支持、情况通报制度,推动生态环保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全面开展。对省上生态环保督察相关问题分析研判,梳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交办后全部启动调查程序。
服务保障黄河国家
战略全面实施
贯彻落实最高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见,与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服务保障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行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形成“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治河管水新模式。将贯彻落实最高检、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作为深化协作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86个基层院均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开展联合行动206次。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公益诉讼在行动专项活动
聚焦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找准结合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涉农领域公益受损突出问题,立案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用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农村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农资供给等涉农案件3000余件。
深化推动公共安全领域
公益诉讼专项工作
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瞄准盯紧安全生产领域公益监督受损问题,持续推动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向好开展。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联合调研、专业支持、联席会议、协同宣传、实践交流工作机制。
加大“国财国土”领域
案件办理力度
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推进会,客观剖析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因地施策,精准发力,以点带面,突出市级院在办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区域性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有效推进“国财国土”领域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
全面准确拓展公益诉讼检察“4+N”更宽领域,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个人信息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新领域进一步深化探索,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共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增法定领域及新领域案件1000余件。常态化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扎实开展长城、古遗址等公益诉讼监督,探索在黄河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认真施行英雄烈士保护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英烈纪念设施。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2022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并提出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全省公益诉讼检察条线将落实审议意见作为推进“质量建设年”的重要内容,从提高办案质量、提升监督效果、调整办案结构、优化考核管理、密切衔接配合、选树先进典型、扩大公益宣传、数据赋能监督等八个方面制定落实推进工作方案和详细任务台账,对焦对标抓好落实。
新的一年,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以扎实有力的实际成效拓展公益诉讼发展空间,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