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经验交流会上,省检察院作为17家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之一受到通报表扬。
近年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掌握理论学习的内容和规律特点,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新学习方法,推动学用结合着力提升理论学习的质量与效果,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破解检察难题上。健全完善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督促指导等各项规定,全面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各项学习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成绩来之不易,荣誉弥足珍贵。今后,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为指导,精心安排部署,抓实抓牢重点学习,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质量效果,有序推进重点学习内容落实。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努力提升学习效果,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领学+解读”“辅导+观摩”“调研+课题”“网络+自学”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推动成果转化,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短板弱项问题,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为甘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