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年”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公布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朵雪青,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白芙蓉,省工商联商会工作部部长刘昶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甘肃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刘晓文主持新闻发布会。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甘肃省委、最高检的安排部署,该省检察院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盯“全国中偏上”工作目标,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从2019年开始联合省工商联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经过“稳进年”“深化年”的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今年以来,紧扣专项行动“提升年”工作主题,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形势变化,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履职尽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
甘肃省检察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中心大局,聚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要点》,提出了推进重点工作的9项具体举措,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并从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落细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检察政策、助力企业依法开展刑事合规管理等方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甘肃省检察院还联合省工商联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提升年”实施方案,提出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17条具体举措,制定了推进工作的时间表和任务图。
聚焦主责主业,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法治产品
紧紧围绕张军检察长关于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和对民营企业“真严管、真厚爱”的工作要求,甘肃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工作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严惩侵害民企合法权益刑事犯罪。今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共批捕26人,起诉36人,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以及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共批捕55人、起诉169人,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共批捕64人,起诉121人,营造了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向民营企业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犯罪,决定逮捕1人、起诉45人,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是准确把握涉民企刑事司法政策。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平等保护等法律原则,贯彻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制定并印发《甘肃省检察院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和起诉标准,共依法不捕168人、不诉324人、建议适用缓刑329人。甘肃省检察院还制定出台《关于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办法》,要求下级院在对涉民企案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前,就案件是否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政策层报省院同步审查,截至目前共同步审查涉民企案件749件1166人,改变处理意见25件,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508人,占比43.57%。
三是全面加强对涉民企案件的刑事法律监督。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民营企业经营者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并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进行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件,监督立案6件;对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违法立案情形进行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立案理由43件,监督撤案41件;对涉民企案件侦办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监督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违法适用羁押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突出问题,共摸清“挂案”底数113件,已清理挂案94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减轻诉累,轻装前进。
四是切实加强涉民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对涉民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等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提起抗诉案件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份,加强对涉民企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5份;深入开展涉民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1件,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和解等方式,促进争议得到实质解决;对民营企业损害公益的案件,先行诉前约谈协调,促其自查自纠,对整改到位的不再启动诉讼程序,2021年上半年,共立案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
拓展服务渠道,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
甘肃省检察机关不断延伸工作触角,积极服务中心大局,营造亲商、护商、安商、兴商的良好环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全力帮助企业解忧纾困。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2019年以来,组织全省9151名检察干警走进30671家商会和民营企业,尤其是针对有涉法涉诉问题、科技创新、绿色产能的企业开展走访调研,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收集问题线索3044件,通过协调沟通、对口分流、挂牌督办等方式解决1678件,反馈企业1632件。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的作用,收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94件,并进行快速分流、依法受理、优先办理,已办结并反馈企业78件,努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分析梳理民营企业常见刑事风险,编写了《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提示》,从企业登记设立、生产销售、融资投资、财税管理等重要环节和领域,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合规制度,有效规避刑事法律风险。联合省工商联开展了送法进企业“百场法治培训”活动,按照“课件标准化、培训区别化、效果实质化”原则,以企业负责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为培训对象,以党史教育、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为培训内容,制作统一优质的培训课件,在全省开展百场培训活动,从整体上提升企业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已有80名企业家接受培训,该活动在全省各地陆续展开。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联合省工商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员、民营企业家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了解和感受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引领、指导和示范作用,办理的两起保护民营企业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民营经济的浓厚氛围。
甘肃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白芙蓉公布7起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甘肃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朵雪青从提高政治站位、形成维护民企权益的工作合力,发挥工商联职能、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克难、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三个方面介绍了工商联充分发挥“联”的平台作用和优势,与全省检察机关同心协力,先后出台一系列落实及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沟通合作,共同搭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形成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合力,有力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具体情况。
甘肃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白芙蓉回答了科技日报记者现场提问,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推进《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要点》落实的具体措施。
甘肃省工商联商会工作部部长刘昶回答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场提问,介绍了省工商联“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所做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