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主持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研讨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各部门负责同志、县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罗新超传达了11月13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集体学习了市委办关于转发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等文件精神。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永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科年,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柴红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研讨交流,其他中心组成员和县级干部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在坚持全面深入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决策部署,不断把学习全会精神引向深入,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对照13个方面制度优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要聚焦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量等思路举措,增强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贡献度。要大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工作,切实担当起国家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