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临洮洮河国家湿地公园,冬日静谧的河水缓缓而来,金色的植被与蓝天交相辉映,林鸟相依,自成一景。日前,临洮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观察员会同相关行政单位对临洮洮河国家湿地公园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行“回头看”。
“现在这里是大家休闲纳凉、旅游观光的好去处,特别是冰天雪地下的湿地公园,已成为冬天人们心仪的打卡圣地。”来这观光的群众这样对“回头看”的成员说。
据了解,截止目前,临洮洮河国家湿地公园恢复退化湿地面积达到3800多亩,修建生态驼峰堰7座、石笼驳岸2.2公里,恢复水域面积400多亩,恢复栖息地600多亩,提升改造退化林分6000多亩,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步增加。昔日的“烂河滩”变成今朝“生态园”,这离不开定西市两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
事件回到2018年底,临洮县检察院接到线索,临洮洮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该院遂及时进行排摸取证,并于2019年初开展“临洮洮河国家湿地公园专项整治行动”,定西市检察院多次深入实地进行现场指导、调查取证。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洮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存在无规范的餐厨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养殖厂,非法搭建彩钢房的农家乐,砂料堆积场,乱占林地、滩涂地和非法开垦耕地890亩。规划区内国家湿地公园沿线的18个村,湿地公园沿线和洮河支流沟道、毗邻村社不同程度有倾倒垃圾现象,致使河水污染严重。
针对发现的问题,临洮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6件,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自然资源局、湿地公园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及3家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行政单位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在后续整改工作中履行湿地公园建设保护管理职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会后,临洮县检察院就该系列案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规划区内存在的“三乱”进行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积极履职,逐条进行对照整改落实。湿地公园范围内的养殖场、砂料堆积场、农家乐和违法乱占890亩林地滩涂地的情形全部整改到位。对湿地公园边界进行了坐标定位,定期开展巡护加强鸟类检测,制作警示宣传牌等,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经过检察督促,‘乱采、乱堆、乱挖、乱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临洮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珅介绍。
“湿地保护非一日之功,定西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长期坚持湿地治理保护,为新时代湿地保护提供定西检察样本。”定西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广德说。
如今,洮河国家湿地公园已检测到植被82科177属237种,监测到鸟类14目26科83种,成功进入了“中国森林氧吧”。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了保护洮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长效保护了洮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活环境。